發(fā)布時間:2020-12-25
政策級別:國家級
發(fā)文部門: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政策主題:減稅降費
稅委會公告〔2020〕10號
根據(jù)《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第一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單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9〕8號),第一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單將于2020年12月25日到期。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按程序決定,對上述商品延長排除期限。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對附件所列6項商品,稅委會公告〔2019〕8號規(guī)定的排除期限延長一年,即自2020年12月26日至2021年12月25日,繼續(xù)不加征我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關稅。
附件: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二次排除延期清單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