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3-12-27
政策級別:市級
發(fā)文部門:揚州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政策主題:引導扶持
根據(jù)《揚州市市級旅游業(yè)發(fā)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揚財規(guī)〔2020〕1號)、《關(guān)于申報2023年揚州文旅夏季促消費獎勵的通知》(揚文廣旅發(fā)〔2023〕196號)的文件精神,共評出2023年揚州文旅夏季促消費獎勵過夜游客招徠獎勵、演出活動獎勵、特色活動3類獎勵。現(xiàn)將擬發(fā)放獎勵資金的項目予以公示(具體名單附后),公示時間: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2日。
公示期間,任何單位或個人若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向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財政局或市第六派駐紀檢組提出,并具體列舉異議理由和相關(guān)證明材料。以單位名義提出異議的,需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提出異議的,需寫明自己的真實姓名、聯(lián)系電話及地址等信息。如需保密,請說明。
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地址:秋雨東路29號,電話:0514-87324372;市第六派駐紀檢組地址:秋雨東路29號,電話:0514-87343614。
附件:2023年揚州文旅夏季促消費獎勵項目表
揚州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2023年12月27日
2023年揚州文旅夏季促消費獎勵政策
2023-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