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5-05-29
政策級別:市級
發(fā)文部門:南通市人民政府
政策主題:綜合
通政辦發(fā)〔2025〕16號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各直屬園區(qū)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制度,規(guī)范重大行政決策行為,促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根據(jù)《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江蘇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和《南通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要求,經各地各部門申報、相關部門審查,市政府辦公室組織編制了《2025年度南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xiàn)予以印發(fā),并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錄的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必須嚴格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確保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各市級決策事項未履行重大行政決策相關程序的,不得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二、各決策事項承辦單位要嚴格把握時間節(jié)點,確保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落地落實,市政府辦公室將對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有關工作開展督促檢查。同時,決策承辦單位要重視決策檔案管理工作,對決策立項和決策過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證明材料及時整理歸檔,做好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記錄。
三、對目錄實行動態(tài)管理,根據(jù)市政府年度工作任務的增加、變更等情況,確需新增或調整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由決策承辦部門征求市政府分管負責人意見并報市政府辦公室等部門審查通過后按程序辦理。
附件:南通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南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4月25日
關于印發(fā)江蘇省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2025-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