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4-10-16
政策級別:市級
發(fā)文部門:鎮(zhèn)江市商務局
政策主題:引導扶持,資質榮譽
為落實國家和江蘇省加力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有關部署要求,有序推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我市將開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消費促進活動,實施電動自行車消費補貼政策。擬面向社會公開遴選1家活動服務平臺。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服務平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服務平臺應依法登記設立,各項管理和監(jiān)督制度完善,并符合以下條件:
1. 具備有效期內的《支付業(yè)務許可證》或《銀行卡清算許可證》等相關資質;
2. 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
3. 具備獨立平臺或者系統(tǒng),配合以舊換新活動開發(fā)專屬頁面,以及穩(wěn)定的后臺系統(tǒng),方便商戶操作,方便后期數據導出查驗;
4. 具備通過相關要素對消費者信息核驗的能力;
5. 具有較強的兼容性,可兼容消費者任一銀行卡、商戶任何銀行賬戶,參與活動的消費者和商戶無需新辦銀行卡、新開結算戶;
6. 具備較強的用戶和商戶覆蓋服務能力,消費者對平臺的認可度和使用率較高;
7. 具備與政府合作的經驗(承接過類似項目的優(yōu)先),在類似活動中未發(fā)生較大資金安全風險和隱患;
8. 具備較強的技術保障、資金監(jiān)管和風險管控能力,能夠通過技術手段,快速甄別異常交易,實施遠程熔斷,防止套利、防范風險,保障資金安全;
9. 具備與活動其他渠道(各銀行、各商戶等)優(yōu)惠互聯(lián)互通的能力,在符合活動規(guī)則的情況下,消費者通過活動平臺能夠集成疊加享受商戶、銀行、政府等多重優(yōu)惠,支付清算鏈條完整,數據要素齊全,形成交易閉環(huán);
10. 具備較強的線上線下服務和投訴處理能力,具備與商戶服務對接能力,在全市范圍內具有本地化服務能力,設有專業(yè)化服務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活動對接和聯(lián)調測試,能夠及時受理政策實施相關的咨詢、投訴等問題;
11. 不向參與活動的商戶、其他渠道收取或變相分攤除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清算費用之外的任何費用;不向商戶捆綁存款、開戶、辦卡等任何條件。
二、服務內容及任務
本次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活動,服務平臺應按照本次補貼活動需求,負責為政府部門、參與商戶、消費者和審計機構等提供相關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服務、商戶對接服務、補貼資格核驗、補貼商品信息錄入、銷售數據收集、補貼資金發(fā)放及監(jiān)控、以舊換新政策宣傳等工作。具體如下:
1. 制定服務方案。負責制定詳細服務方案,明確人員與技術保障、平臺服務內容、補貼活動參與流程、風險防范及應對處置等內容。
2. 搭建服務平臺。按照我市電動車以舊換新實施方案,開發(fā)滿足活動需求的系統(tǒng)平臺。負責開發(fā)并提供支付服務,動態(tài)監(jiān)控補貼資金使用進展情況。
3. 建立補貼商品庫。根據活動要求,建立適用補貼條件的商品庫,及時在平臺內錄入符合補貼條件的商品信息,并做好歸類管理和持續(xù)維護工作。
4. 開展平臺審核。通過后臺系統(tǒng)將消費者身份信息、地理位置、購買產品等與實施方案有關要求進行比對,對消費者擬購買的產品品類是否享受補貼資格進行審核。
5. 歸集補貼信息。依托參與商戶報送的信息,歸集與補貼相關的銷售端數據和消費者信息。負責對商戶進行操作培訓、提供技術支持和咨詢服務,督促、指導商戶完整、準確地填報必要的信息數據。活動結束后,將全過程活動資料整理存檔。
6. 提供數據分析。活動期間,按要求提供相關數據統(tǒng)計和分析。
7. 協(xié)助兌現(xiàn)補貼。根據補貼資金管理要求,協(xié)助做好補貼資金兌現(xiàn)等相關工作。
8. 開展宣傳推廣。多渠道開展補貼政策宣傳推廣活動,包括但不限于開展活動、門店終端宣傳、新媒體宣傳等,提升社會公眾對政府補貼活動的知曉率和參與度;動員、鼓勵生產和銷售企業(yè)、銀行保險機構等推出讓利優(yōu)惠。
9. 設置服務熱線。服務人員負責活動管理運營服務保障,及時解決參與商戶在參與活動中遇到的問題。負責應對相關輿情,安排專門客服團隊負責受理商戶及消費者有關政策咨詢和投訴,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10. 開展風險監(jiān)測。負責加強補貼活動的風險監(jiān)測,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阻止套取補貼等不法行為發(fā)生。若有前述情形或跡象,應當及時報告、有效處理,保障資金安全。
11. 接受監(jiān)督管理。服務平臺應按照活動要求規(guī)范開展相關經營活動,如發(fā)現(xiàn)有違規(guī)騙取補貼等行為,將取消平臺服務資格并依法追責。配合政府部門開展相關檢查、審計、績效評價等工作。
12. 政府部門提出的其他與補貼活動相關的工作。
三、遴選流程
1. 根據服務平臺報送的材料,篩選形成符合條件的平臺名單:
2. 組織評審會,由符合條件的服務平臺陳述、答辯,進行評審,根據評審結果按規(guī)定程序確定擬入選機構;
3. 通過市商務局官網公示并公告入選服務平臺名單。
四、材料報送
有意向參與遴選的服務平臺,請將申請書(對照“條件”“任務”各項具體要求編寫,包括但不限于簡介、經營情況、服務能力、以往經驗、風險管控方案、本次活動服務方案、資金支持方案等)及相關資質證明打印蓋章,于2024年10月21日上午9點前,將申報材料(一式6份膠裝成冊)報送至鎮(zhèn)江市商務局市場體系建設處,同時將電子版發(fā)送至郵箱。逾期不予受理。
五、有關要求
1.本次遴選不接受聯(lián)合體申報。無論是否中選,不退還申報材料。陳述答辯時間為2024年10月22日上午10點。
2.如只有1家平臺企業(yè)報名,不再另外組織遴選。
報送地址:鎮(zhèn)江市潤州區(qū)南徐大道68號行政中心1號樓15樓1511室
聯(lián)系人:段飛
聯(lián)系電話:0511-80901150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