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0-01-17
政策級別:國家級
發(fā)文部門:海關總署
政策主題:綜合
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9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海關總署決定對193個海關商品編號項下商品對應的監(jiān)管要求進行調整,現(xiàn)公告如下:
一、對“4001100000”等2個海關商品編號項下商品,不再實施進口商品檢驗和進/出境植物、植物產品檢疫。
二、對“4101201110”等191個海關商品編號項下商品,不再實施進口商品檢驗。
本公告自2020年2月1日起實施,調整后的監(jiān)管要求見附件。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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