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3-01-05
政策級別:市級
發(fā)文部門:泰州市商務局
政策主題:資質榮譽
各市(區(qū))商務局:
為進一步弘揚優(yōu)秀文化,拓展品牌價值,積極挖掘傳統文化和技藝,引導和促進我市“老字號”單位創(chuàng)新發(fā)展,達到“增品種、提品質、創(chuàng)品牌”目標。現將第四批“老字號”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符合《“泰州老字號”認定暫行辦法》(泰商發(fā)〔2012〕65號文件,以下簡稱《認定辦法》),在我市范圍內注冊登記的傳統生產制造業(yè)、食品加工業(yè)、批發(fā)零售業(yè)、餐飲、照相、酒類、烘焙飲品、美發(fā)美容、傳統特產、書店服務、手工藝、文化(非遺)等具有傳承發(fā)揚,并得到老百姓認可的單位。
二、申報流程
1.宣傳發(fā)動。利用報紙、自媒體、公眾號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第四批“泰州老字號”認定宣傳工作,各市(區(qū))商務局鼓勵屬地符合條件的單位進行報名,并于2月上旬將申報單位名單報送市商務局。
2.業(yè)務培訓。2月下旬,開展創(chuàng)新發(fā)展、品牌培育和申報資料的業(yè)務培訓。參加對象為各市(區(qū))商務局負責老字號工作的處室負責人和有意向申報泰州老字號、省級老字號、中華老字號的單位業(yè)務負責人。
3.企業(yè)申報。各市(區(qū))商務局組織符合條件的單位進行申報材料報送,于3月31日前將申報材料一式三份裝訂成冊(含掃描件)和老字號申報匯總表報送市商務局。
4.申報審核。市商務局4月上旬對申報“泰州老字號”的單位材料進行審核。
5.專家評審。市商務局4月下旬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封閉鑒別和現場核查,提出初步評估意見及第四批“泰州老字號”的單位候選名單。
6.公示認定。5月上旬在泰州市商務局網站、泰州日報公示后,由市商務局研究認定。
三、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區(qū))商務局加強對第四批“泰州老字號”認定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與相關部門、行業(yè)組織共同推進的工作機制,鼓勵單位積極申報。
2.做好指導服務。各市(區(qū))商務局要積極幫助具有廣泛群眾基礎和較大品牌價值、經濟價值、文化價值的單位,對世代傳承的產品技藝、服務理念進行深層次挖掘,做好指導服務,協助進行申報。
3.嚴格材料初審。各市(區(qū))商務局要堅持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則,對申報材料嚴格初審,確保申報質量。不符合《認定辦法》及商標等存在爭議的不得通過初審;申報材料不詳實、佐證材料不完整、不可信的,不得通過初審。
聯系人:郭友,電話:0523-86839137,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泰州老字號”申報表
2.各市(區(qū))老字號申報匯總表
3.“泰州老字號”認定暫行辦法
泰州市商務局
2023年1月4日
附件:
附件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