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0-10-12
政策級別:國家級
發(fā)文部門:工業(yè)和信息化部
政策主題:監(jiān)督管理
根據國家標準委下達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已組織完成《移動通信終端電磁輻射暴露限值》強制性國家標準報批稿編制工作(具體內容見附件1)。前期我們對該標準報批稿在部網站上進行了公示,并根據公示意見對標準報批稿進行了修改。現再次對修改后的標準報批稿及編制說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11月11日。
如有不同意見,請在公示期間填寫《強制性國家標準反饋意見表》(見附件3),通過電子郵件發(fā)送至[email protected](郵件主題注明:《移動通信終端電磁輻射暴露限值》強制性國家標準報批公示反饋)。
公示時間: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11日
公示意見反饋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系電話: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010-68205241
附件: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