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0-03-20
政策級別:國家級
發(fā)文部門:
政策主題:減稅降費
一、實施起始日期
? 2020年3月2日
? 二、報關單填報規(guī)范
? 已獲得市場化排除編號的收貨人,申報排除商品時應當在報關單“隨附單證及編號”項下的“單證代碼”欄選擇反制措施排除代碼“0”,并在“單證編號”欄輸入18位排除編號,收貨人申報時未填寫排除編號的,相關報關單商品如涉及加征對美301措施反制關稅,將實施加征關稅。
? 三、適用對象
? (一)符合減免稅政策的原產(chǎn)于美國的進口商品,收貨人申報時應當在報關單備案號欄中填報海關出具的《海關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編號,將自動排除加征對美301措施反制關稅。
? (二)低值貨物類快件(C類快件)中原產(chǎn)于美國的進口商品,將自動排除加征對美301措施反制關稅。
? (三)已實施且在有效期內的其他排除措施仍按照現(xiàn)行規(guī)定辦理通關手續(xù),將自動排除加征對美301措施反制關稅,無需填報排除編號。
? 注:2020年3月2日(含)后申報進口且符合減免稅政策的原產(chǎn)于美國的商品,如此前出具的《海關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已包含加征對美301措施反制關稅的,減免稅申請人可以向主管海關申請變更《海關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
? 四、原文鏈接
?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2868140/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