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2-01-10 來源渠道:江蘇水利
1.招標條件
浦河外江段整治工程(丹陽段)已經江蘇省水利廳(蘇水計[2021]24號文)立項,工程所需資金由省級及以上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招標人為丹陽市重點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處,現(xiàn)對該工程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浦河位于太湖流域湖西區(qū),地跨常州、鎮(zhèn)江兩市,是湖西區(qū)主要通江河道之一,南起新孟河,北至長江大夾江,沿線途經常州市新北區(qū)、丹陽市,全長24.1km,丹陽市境內全長約2.2公里。
本次浦河外江段整治工程(丹陽段)主要內容為河道清淤及岸坡防護。
工程投資估算為:1500萬元。
2.2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范圍為浦河外江段整治工程(丹陽段)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工作,必要的專項報告,以及設計文件的報批、審查和工程實施過程中的服務工作,并提交各階段相應的勘察設計成果。
2.3勘察設計周期:
(1)中標單位簽訂合同后10天內,提交初步設計初稿供業(yè)主組織審查;
(2)初步設計審查后,5天內提交初步設計報批稿報相關部門審查批復;
(3)初步設計批復后,10天內提交施工圖;
(4)施工圖設計文件應滿足工程招標要求,并提供帶編碼的工程量清單(符合《水利工程工程量計價規(guī)范》GB50501-2007規(guī)定)、預算、控制價、技術標準和要求;施工圖設計文件應滿足施工圖設計深度及進度要求。
(5)測量與勘探資料深度及提交時間:應滿足各階段設計深度及進度的要求,并單獨成冊。
(6)服務期:從合同簽訂之日開始到工程竣工驗收結束。
(7)投標人對各階段應提供的技術文件,應同時提交一套設計文件可編輯的電子文檔(CAD、word)。
3.1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資質要求
工程設計綜合甲級;或水利行業(yè)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河道整治工程專業(yè)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
勘察資質:工程勘察綜合甲級;或同時具有巖土工程專業(yè)乙級及以上、水文地質勘察專業(yè)乙級及以上、工程測量甲級資質。
(2)業(yè)績要求:2017年1月1日以來(時間以簽訂的合同協(xié)議書為準)具有河道整治工程設計業(yè)績,成果文件已經取得有關部門批復同意,證明材料詳見投標人前附表第3.5.3項要求。
(3)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未出現(xiàn)基本存款賬戶被國家有關機關查封、凍結情況。
(4)項目負責人要求:具有水利類專業(yè)高級技術職稱,2017年1月1日以來(時間以簽訂的合同協(xié)議書為準)具有主持或參加(主要參加人員)河道整治工程設計業(yè)績,證明材料詳見投標人前附表第3.5.3項要求。
注:業(yè)績證明材料中未見上述人員姓名及任職情況的,須附有業(yè)績項目發(fā)包人出具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5)信用等級要求:從業(yè)單位(投標人)履約考核信用等級賦分值須在2.0(含)以上。(賦分值詳見:江蘇省水利廳官網—通知公示—2020年度江蘇省水利勘測設計單位履約考核信用管理等級及賦分值公布(6月15日公布))。
(6)其他要求:投標人(單位,含聯(lián)合體各成員<如有>)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投標的委托代理人(如委托投標)、項目負責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在失信記錄解除前,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須在投標文件格式“六、資格審查資料及其他內容、(一)投標人資格審查資料之3.承諾函”中提供“無失信被執(zhí)行人承諾”)。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聯(lián)合體應由設計單位作為牽頭人投標。
3.3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
4.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不給予經濟補償。
5.招標文件的獲取
本招標項目為電子招標投標,從2022年1月11日 8 時30分至2022 年1月 17日17時 30分(北京時間,下同)為招標文件發(fā)售期,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招標文件發(fā)售期滿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請各投標人于招標文件發(fā)售截止時間前在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企業(yè)信用信息系統(tǒng)(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交易分類—水利工程—投標人—信用信息平臺)中建立企業(yè)投標信息資料庫,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正確性由投標人承擔責任;
(2)投標人在購買招標文件前,須辦理投標所需的電子CA及簽章(相關資料下載地址: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交易分類—水利工程—投標人—相關下載)。
5.2購買招標文件
(1)完備上述準備工作后,在第5.1款規(guī)定的招標文件發(fā)售期內登錄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交易分類—水利工程—投標人),網上購買招標文件;
(2)招標文件售價¥200,售后不退。
5.3獲取招標文件
成功購買招標文件后,投標人使用單位數(shù)字證書通過購買招標文件的交易平臺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及其附件。
6.踏勘現(xiàn)場和投標預備會
招標人不組織踏勘現(xiàn)場和投標預備會,投標人可以自行踏勘現(xiàn)場。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2年2月10日 10時 00分。逾期送達的電子投標文件(線上文件),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7.2.1電子投標文件向本交易平臺遞交。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模式,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7.2.2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參與開標(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統(tǒng)登錄—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
7.2.3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xiàn)場提出,招標人當場予以答復,并制作記錄。開標結束后投標人不得對開標事項再提出異議。
7.2.4首次參與“不見面”開標的投標人請確保CA證書為適用版本,并提前(開標前兩天以上)使用CA測試登錄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如遇顯示用戶名和密碼不匹配或其他異常情況無法登錄,請及時聯(lián)系翔晟客服(工作時間8:30-20:30),進行遠程CA證書升級,客服電話: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錄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后系統(tǒng)出現(xiàn)問題,請及時聯(lián)系新點客服,客服電話: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統(tǒng)相關問題,請及時聯(lián)系江蘇百盛,客服電話: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8.評標標準和方法
8.1評標方法:綜合評估法
8.2資格評審標準
評審標準打“/”的為不作評審要求。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1.營業(yè)執(zhí)照 | 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
2.資質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1)項規(guī)定 |
3.業(yè)績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2)項規(guī)定 |
4.財務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3)項規(guī)定 |
5.項目負責人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4)項規(guī)定 |
6.信用等級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5)項規(guī)定 |
7.其他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6)項規(guī)定 |
8.社會保險 | 符合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資格審查資料及其他內容-項目管理機構擬委任的主要人員匯總表-對有關人員繳納社保的要求 |
9.聯(lián)合體投標人 | 符合招標公告第3.2款規(guī)定 |
10.分包人資格 | 符合第2章“投標人須知”第1.11.1項規(guī)定 |
11.不存在禁止投標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
12.資格審查資料的特殊要求 | / |
最高投標限價:經批復的初步設計概算中的對應的勘測設計費×100%。
8.3分值構成:見8.4評分因素與評分標準。
8.4評分因素與評分標準(所有得分的業(yè)績、證書、證明材料等均應提供原件的復印件或掃描件,否則將不予賦分。)
一、報價 10分 :
序號 | 評分因素 | 評分標準 | 分值 |
1 | 投標報價 | 本次最高投標限價為:經批復的初步設計概算中的對應的勘測設計費×100%。投標報價高于投標最高限價時,應當否決該投標人的投標。 賦分標準:評標基準價為最高投標限價。 投標價(算術修正后,下同):與評標基準價相同得5分,并以此為基數(shù),每降低1%,在5分基礎上加1分,最多加5分; 得分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數(shù)字,小數(shù)點后第3位數(shù)字“四舍五入”,采用內插法計算。 | 10 |
二、實施方案及工作計劃: 50 分;
序號 | 評分因素 | 評分標準 | 分值 |
1 | 對項目的理解及總體設計思路 | 投標人了解本項目宏觀情況;準確理解本項目規(guī)劃定位和建設理念;對工程存在問題、建設必要性理解透徹;項目總體設計工作思路清晰、技術路線正確;論證工程任務、標準、規(guī)模、治理方案和工程布局研究等思路清晰,表述內容針對性強;最高可得15分。 | 15 |
2 | 本項目應重視的問題及對策措施 | 對本項目規(guī)劃設計工作中的研究重點、關鍵問題分析全面、準確、清晰;相應對策及建議合理、可行、可靠;可得13分。 | 13 |
3 | 方案優(yōu)化比較 | 對工程項目的多方案比選,所推薦方案技術可行、安全可靠、經濟合理,最高可得12分。 | 12 |
4 | 采用規(guī)范的合理性 | 擬采用的規(guī)范準確、合理、全面, 2分。 | 2 |
5 | 工程造價控制措施及預期效果 | 對本工程造價關鍵點分析全面、準確、合理,5分。 | 5 |
6 | 質量控制體系及保證措施 | 投標人質量控制體系完整,質量保證措施有力,1分。 | 1 |
7 | 進度計劃與保證措施 | 進度計劃滿足招標文件要求,進度保證措施合理、可行, 1分。 | 1 |
8 | 現(xiàn)場及后續(xù)服務計劃 | 有現(xiàn)場和后續(xù)服務計劃和承諾,服務周到及時,措施具體得當?shù)牡?/span>1分;有缺陷,適當扣分。 | 1 |
三、項目組織機構及主要人員: 24 分
序號 | 評分因素 | 評分標準 | 分值 |
1 | 組織機構 | 組織機構合理、高效,職責分工明確,人員穩(wěn)定保證措施合理,最高得4分;有缺陷,適當扣分;最少得零分。 | 4 |
2 | 項目負責人素質 | 2017年1月1日以來(以簽訂的合同協(xié)議書為準)擔任過河道整治工程設計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的有1項業(yè)績得2分;擔任專業(yè)負責人的有一項業(yè)績得1分。最多得6分。 備注:上述有關負責人經歷應提供業(yè)績項目發(fā)包人證明等有效證明材料。否則將不予賦分。 | 6 |
3 | 勘察設計技術負責人素質 | 設計技術負責人(3分): 具有高級技術職稱1分;2017年1月1日以來(以簽訂的合同協(xié)議書為準)并擔任過河道整治工程設計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的有1項業(yè)績得1分;擔任專業(yè)負責人的有1項業(yè)績得0.5分;幾種經歷同時具備的,最多得3分。 勘察技術負責人(3分): 具有高級技術職稱1分,2017年1月1日以來(以簽訂的合同協(xié)議書為準)并擔任過河道整治工程勘察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的有1項業(yè)績得1分,擔任專業(yè)負責人的有1項業(yè)績得0.5分。最多得3分。 備注:上述有關負責人經歷應提供業(yè)績項目發(fā)包人證明等有效證明材料。否則將不予賦分。 | 6 |
4 | 主要專業(yè)設計負責人素質 | 投標人配備的各專業(yè)設計負責人(規(guī)劃、水工、測量、造價、巖土、水保等專業(yè)),具有高級技術職稱每人2分,最多得8分。 備注:專業(yè)以資格證書/注冊證書為準,提供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否則不予考慮。 | 8 |
四、其他評分因素: 16分。
序號 | 評分因素 | 評分標準 | 分值 |
1 | 財務狀況(如系聯(lián)合體,指牽頭人) | 最近三年連續(xù)盈利1分,其它不得分。 | 1 |
2 | 體系認證 | 同時具有ISO質量體系認證、環(huán)境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且有效的,得1分。此外不得分。 | 1 |
3 | 投標人業(yè)績 | 投標人2017年1月1日以來(以簽訂的合同協(xié)議書為準,下同)承擔過類似工程(指河道整治工程,下同)的勘察設計項目,有1項業(yè)績得2分,最高得10分。投標人應提供合同、初設的批復文件,否則將不予賦分。 | 10 |
4 | 信用等級 | 按照《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從業(yè)單位履約考核信用管理辦法》(蘇水規(guī)〔2019〕6號)、《省水利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改進江蘇省水利勘測設計單位履約考核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蘇水辦計〔2019〕8號)執(zhí)行。 賦分值詳見:江蘇省水利廳官網—通知公示—2020年度江蘇省水利勘測設計單位履約考核信用管理等級及賦分值公布(6月15日公布),請投標人自行下載并提供截圖。 | 4 |
9.其他內容
無
10.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江蘇水利網發(fā)布。
11. 聯(lián)系方式
地址:丹陽市云陽路30號
聯(lián)系人:鄒劍鈞
聯(lián)系電話:0511-86082289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