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2-01-07 來源渠道:江蘇住建
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南起G328,北至新通揚運河 2.2 建設規(guī)模:長5300米,寬60米,行車速度為60KM/h。 2.3 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
|||||||||||||||||
| |||||||||||||||||
2.4 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中標單位進場后支付合同價(扣除暫列金額)的 10%作為預付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實際完成工程量的(扣除暫列金額)的 60%,余款待養(yǎng)護期滿經(jīng)結(jié)算后付清(每次支付工程款都包含招標人已支付的農(nóng)民工工資,本項目涉及的所有款項皆不計取利息)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格條件: (1)具備 / 及以上資質(zhì); (2)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3.2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 (1)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系已在投標人單位注冊并具備 / 資格;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1)投標人必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2)項目負責人必須為園林綠化相關專業(yè)高級技術職稱 (注: 園林綠化相關專業(yè)指園林規(guī)劃設計、景觀工程設計、環(huán)境藝術、園林工程技術、景觀學、風景園林、園藝、園林等園林綠化類),需提供高級技術職稱證書。若職稱證書不能顯示園林綠化相關專業(yè)的,必須提供能反映園林綠化相關專業(yè)的職稱評審表。 (3)項目負責人在 2018 年12月1日(以竣工驗收證明時間為準)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工程造價不低于900萬元(金額以中標通知書中的金額為準)的景觀綠化工程,投標人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驗收相關證明材料(設計、施工、監(jiān)理、建設四方蓋章),中標通知書須經(jīng)有形建筑市場相關部門備案。如未經(jīng)有形建筑市場相關部門備案,則須提供中標信息的官方網(wǎng)站查詢網(wǎng)址(僅限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網(wǎng)站、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未提供官方網(wǎng)站查詢網(wǎng)址的或查詢不到業(yè)績中標信息的均不予認可. 注:項目負責人承擔的類似工程不是投標人承擔的工程,不予認可;有項目負責人變更的情形,不予認可。 (4)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②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③在其他企業(yè)擔任法定代表人。 (5)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nèi)。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此項評審方式為承諾制,如查實投標人在《誠信投標承諾書》中虛假承諾,按弄虛作假處理。 (6)其他 ① □自 年 月 日以來,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zhuǎn)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② □ 自 年 月 日以來,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③□ 自 年 月 日以來,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④□ 自 年 月 日以來,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 3.4 業(yè)績要求 是否有此類要求:R是 □否 (1)□投標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止。以竣工驗收證明資料中載明的竣工驗收日期為準。 (2)R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指:項目負責人在 2018 年12月1日(以竣工驗收證明時間為準)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工程造價不低于900萬元(金額以中標通知書中的金額為準)的景觀綠化工程,投標人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驗收相關證明材料(設計、施工、監(jiān)理、建設四方蓋章),中標通知書須經(jīng)有形建筑市場相關部門備案。如未經(jīng)有形建筑市場相關部門備案,則須提供中標信息的官方網(wǎng)站查詢網(wǎng)址(僅限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網(wǎng)站、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未提供官方網(wǎng)站查詢網(wǎng)址的或查詢不到業(yè)績中標信息的均不予認可. 注:項目負責人承擔的類似工程不是投標人承擔的工程,不予認可;有項目負責人變更情形的,不予認可;未以項目負責人身份承擔的類似工程,不予認可。 3.5信譽要求: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設市場不良行為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泰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官網(wǎng)、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為,有相關部門正式公文證明行政處罰已被取消或處罰期已滿的除外。 3.6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注::3.3(3)、3.3(4)、3.5、3.6項評審方式為承諾制,如查實投標人在《誠信投標承諾書》中虛假承諾,按弄虛作假處理。 3.7本次招標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采用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guī)定。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2 年 1 月 6 日 18 時 0 分 至 2022 年 1 月 12 日 18 時 0 分; 4.2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shù)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獲取;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交易平臺”是指:泰州市建設工程網(wǎng)上招投標系統(tǒng); 4.3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截止時間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2022 年 1 月 18 日 9 時 0 分 6. 評標辦法 6.1 是否評定分離:否 ; 6.2 本次招標采用:合理低價法 。 7.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發(fā)布。 8. 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泰州市金東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姜堰區(qū)羅塘街道三水大道888號 電子郵箱: 聯(lián) 系 人:沈先生 電 話:0523-88051926 代理機構:泰州公信工程投資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姜堰區(qū)天目山街道姜堰大道168號 電子郵箱: 聯(lián) 系 人:張玉芳 電 話:13852612266 |
文件正文PDF附件: | |
1 | 施工招標文件示范文本-1.4.pdf |
2 | 泰州市住建局關于異議投訴遞交事項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