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2-01-05 來源渠道:江蘇交通控股
項目名稱 | 現(xiàn)代路橋橋隧公司2021-2022年通航橋梁隱患治理工程框架協(xié)議勞務采購項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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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XDLQ2021-GC-264 | ||||||||
采購方式 | 資金來源 | ||||||||
項目概況及采購范圍 | 1、項目概況:通航橋梁隱患治理工程采購屬于需要頻繁、重復組織的同類工程采購,采購人因養(yǎng)護計劃需要,現(xiàn)擬歸集一年內同類采購項目,通過公開采購的方式確定入圍供應商。 2、采購范圍:主要內容包括航道標、助航設施、橋梁防撞設施安裝等及質保期服務。 3、最高投標限價:本項目第一階段(入圍階段)不涉及報價。 4、計劃工期:框架協(xié)議有效期12個月。 5、建設地點:江蘇省內。 6、標段劃分:本項目共1個標段。 7、質量要求:合格。 8、安全目標:不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 |
采購人 | 江蘇現(xiàn)代路橋有限責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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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 | 江蘇現(xiàn)代路橋有限責任公司 | 聯(lián)系人電話 | 17849940369 | ||||||
采購代理 | 江蘇交通工程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 ||||||||
聯(lián)系人 | 張健 | 聯(lián)系人電話 | 025-87715176、13913346289 |
標段名稱 | 現(xiàn)代路橋橋隧公司2021-2022年通航橋梁隱患治理工程框架協(xié)議勞務采購項目 | 標段編號 | XDLQ2021-GC-264-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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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方式 | 資格后審 | 采購文件費用(元) | 300 | ||||||
文件獲取方式 | 支付費用后下載采購文件 | ||||||||
文件遞交方式 | 在響應文件上傳截止時間前上傳至電子采購平臺 | ||||||||
發(fā)布網(wǎng)址 | 江蘇交通控股有限公司電子采購平臺(https://zbcg.jchc.cn/),江蘇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jszbtb.com/) | ||||||||
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 |||||||||
投標人資格要求 | |||||||||
其他事項說明 | 1、征集文件的獲取 1.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江蘇交通控股有限公司電子采購平臺(網(wǎng)址為https://zbcg.jchc.cn,以下簡稱“電子采購平臺”)進行供應商注冊,未能及時完成注冊而導致的任何后果將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1.2 供應商在電子采購平臺注冊成功后,請于2022年1月5日20時00分至2022年1月12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登錄電子采購平臺,明確所投標段,線上(掃碼)支付文件費用后下載征集文件、圖紙和參考資料。 1.3 征集文件每套售價300元,售后不退。 1.4 采購文件下載等事宜可參閱“操作手冊--供應商”,下載鏈接:https://zbcg.jchc.cn/help_center?index=1。文件費用發(fā)票開取詳見操作手冊第55頁。 2. 投標文件的遞交 2.1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2年1月17日10時30分。 2.2 投標人應在遞交截止時間前將電子投標文件上傳至電子采購平臺,上傳完成后請在電子采購平臺中查看投標文件上傳狀態(tài)。 2.3 本項目不需要投標人同時遞交紙質投標文件。 2.4 投標人應在遞交截止時間當日10時30分至11時00分登錄電子采購平臺進行簽到和投標文件解密。 2.5 投標人應充分考慮上傳文件時的不可預見因素,未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完成上傳的,視為逾期送達,電子采購平臺將予以拒收。 3. 其他 3.1 本次采購分為兩個階段,即入圍階段和確定簽約供應商階段。 第一階段(入圍階段): 評標委員會根據(jù)征集文件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對投標人所遞交的投標文件進行評審,推薦4位候選入圍供應商,公示期滿后,在通過公示的候選入圍供應商中按排名順序確定前3家為入圍供應商,剩余的供應商為備選入圍供應商。 第二階段(確定簽約供應商階段): 采購人可根據(jù)項目實際情況邀請上述入圍供應商通過競爭性談判、詢價等方式確定簽約供應商,具體評審推薦原則詳見第二階段采購文件。 3.2 入圍供應商動態(tài)維護: (1)若入圍供應商拒絕響應第二階段采購累計發(fā)生3次,或第二階段履約過程中違反《江蘇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供應商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guī)定或違反采購人制度、辦法相關規(guī)定的,則該供應商的框架協(xié)議自動失效。采購人有權按排序依次與相同數(shù)量的備選入圍供應商簽署框架協(xié)議(截止日期同其他供應商),以此類推,簽完為止。 (2)若現(xiàn)有入圍供應商施工能力不能滿足采購人實際施工需求時,采購人有權按排序依次與備選入圍供應商簽署框架協(xié)議(截止日期同其他供應商),以此類推,直至保障施工或簽完。 |
招標文件發(fā)售開始時間 | 2022-01-05 04:00 | 招標文件發(fā)售截止時間 | 2022-01-12 0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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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澄清截止時間 | 2022-01-14 20:00 | 提出異議截止時間 | 2022-01-15 20:00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2022-01-16 18:30 | 開標時間 | 2022-01-16 18:30 |